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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GJD-01光机电气一体化控制实训系统


不含电脑


一、实训考核装置的构成:

      实训装置由由铝合金导轨式实训台、典型的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机械部件、PLC模块、变频器模块、按钮模块、电源模块、模拟生产设备实训模块、接线端子排和各种传感器、计算机等组成。整体结构采用开放式和拆装式,实训装置用于机械部件组装,可根据现有的机械部件组装生产设备,也可添加机械部件组装其他生产设备,使整个装置能够灵活的按教学或竞赛要求组装具有生产功能的机电一体化设备。模块采用标准结构和抽屉式模块放置架,互换性强;同时还要求具有可拓展功能,可以组成更加大型的生产模拟系统,以配合各个用户学校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教学及培训要求。

二、技术参数 :

1. 交流电源:三相五线 AC 380V±10%  50 Hz;

2. 温度:-10~40 ℃;环境湿度:≤90%(25℃);

3. 外形尺寸:长×宽×高=1200×800×1500 mm;

4. 整机功耗:≤1.5 kW;

5. 安全保护措施:具有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功能,安全性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采用高绝缘的安全型插座及带绝缘护套的高强度安全型实验导线。

三、设备结构:

实训装置台架为铝合金导轨式,实训考核装置PLC模块的I/O 端子、变频器的接线端子、各常用模块与PLC的连接端子,均与安全插座连接,使用带安全插头的导线进行电路连接;各指令开关、光电开关、传感器和指示元件的电路,则通过端子排进行连接。插拔线连接电路与端子牌连接电路相结合,既保证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形成和巩固,又保证电路连接的快速、安全和可靠。

1、铝合金导轨式实训台:可以安装上料机构、机械手搬运机构、加工机构、物件包装机构、传输分拣机构。实训模块及PLC主机为一体化设计放入抽屉式实训箱中。

2、触摸屏:支架面板是铁质喷塑板。

3、PLC模块及变频器模块:PLC 40点以上IO;变频器:三菱;模块材料要求:铝板喷塑,进口油墨印刷字符。

4、电源模块:三相电源总开关(带漏电和短路保护)1个,熔断器3只,单相电源插座2个,安全插座5个;

按钮模块:24 V/6 A、12 V/2 A各一组;急停按钮1只,转换开关2只,蜂鸣器1只,复位按钮黄、绿、红各1只,自锁按钮黄、绿、红各1只,24V指示灯黄、绿、红各2只;

5、接线排:接线排壳体上两侧相对设置有一初级接线区(接线端子)和一次级接线区(安全插座);接线端子与对应的安全插座通过导电弹性件连接;接线排壳体边缘卷折,设有固定用的螺孔,可以固定在实训桌上。

6、上料机构:工件库1件,物料推出机构1件,光电传感器2只,磁性开关1只,单缸气缸1只,单控电磁阀1只,警示灯1只,主要完成将工件库中的工件依次推出。气缸及附属传感器选用SMC。

7、气动机械手装置:四自由度气动机械手,气缸及附属传感器选用SMC;整个搬运机构能完成四个自由度动作手臂上升下降,左右来回运动,夹紧放松。气缸及附属传感器选用SMC。

8、加工机构:主要由物料台、物料夹紧装置、主轴电机、刀具以及相应的传感器、磁性开关、电磁阀、支架、机械零部件构成。

9、物料分拣装置:传送带通过三相异步电动机驱动,在传送带端点处设计有落料口,通过光电传感器检测物料;传送带上装有三个出料槽,对应位置有电感传感器、光纤传感器等,同时正对料槽位置装有推料气缸,共计三个气缸。传送带采用可拆卸的铝合金支架。气缸及附属传感器选用SMC。

四、部分实训项目:

1.气动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1)气动方向控制回路的安装     (2)气动速度控制回路的安装

(3)气动顺序控制回路的安装     (4)气动机械手的安装

(5)气动系统气路的连接         (6)磁性开关的位置调整

(7)气动系统调试               (8)摆动控制回路的安装


机电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投标报价:投标人就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规定的全部货物和项目要求进行唯一报价。
2 投标总价:包括材料、安装、施工、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3 投标文件基本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内容,应如实填写,逐一签署,并按“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4 投标文件份数: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6 投标货物质量缺陷责任期                                                                不少于两年      
7 技术性选择方案                                                                              不适用           
8 组成联合体投标                                                                               不适用          
9 合同期内调价                                                                                  不适用 
10 交货地点:清徐县 (送货上门详见招标文件内要求)
11 交货日期: 
12 货款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本次招标文件。
1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内,中标人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
15 招标答疑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6 投标时间、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7 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18 签订合同携带物品: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服务承诺书一式三份。
19 填列不清楚、不全面的,使评审人员不能判明投标货物技术、质量而造成的废标、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 声明:如发现提供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的原材料或货物,合同期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将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并拒付所有货款。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定 义:
1.1 “招标人”指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1.2 “投标人”指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3 “中标人”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
1.4 “投标货物”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服务等标的物。
1.5  “采购人”指实际使用本次采购物品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投标人资格
2.1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  投标费用
3.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4 招标人的权利
4.1招标人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采购,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采购需求说明( 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5)采购合同条款
(6)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
(7)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招标答疑会上提问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http://www.cogp-shanxi.gov.cn(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以变更通知的形式予以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酌情变更投标时间。
8 解释权
8.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三) 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编写
9.1投标人应详细审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投标文件须胶印,用A4纸打印,除需要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其余部分一律打印。
9.3字迹模糊、表达不清、未按要求打印、签署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9.4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
10.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份数
11.1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 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
12.1投标文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部分。
12.2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自编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12.3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公告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2.4  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12.5  尽可能提供有实质性响应的、具有竞争实力的奖励证明和能够证明其资信、全面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料文件。
12.6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3 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按照采购需求对全部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将其整包中货物拆开报价;
13.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报价表”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如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13.3投标报价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投标人对某种货物只允许有唯一的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5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
14.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规定(投标文件封面及相关附件)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14.2投标文件的签署应书写清楚工整。
15 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用于防范因投标人行为而对本次采购带来的风险。
15.3投标人应在开答疑会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1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的投标而认定为无效投标。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由未中标的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延期退还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
15.6中标人拒绝遵守“投标保证函”中的条款或拒绝与需方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内有效。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延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并按要求封装(正本、副本装入一封袋内),在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7.2投标人应在封袋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17.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7.4投标人一经投标,无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18 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或《变更通知》。如要撤标要求必须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否则无效。
18.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受理。
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9.1投标文件逾期送交的;
19.2应交未交或未按规定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9.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9.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19.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6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19.7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9.8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文件有雷同嫌疑的。
19.9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人资质有异议的。
(四) 开 标
20、开 标
20.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变更通知》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如不出席责任自负。
20.2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开标会监督人员检查,确定密封无误后开标。
20.3开标时,招标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报价表的有关内容以及招标人需要宣布的内容。
20.4 如果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变更采购方式进行开标、评标。
20.5招标人将按照上述内容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案。
(五) 评  标
    21、评标委员会
21.1成立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22、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综合、优选。
2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3.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评审








︶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与原件核对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与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与原件核对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招标文件其他资质要求
(7)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签署
(8)近年来没有采购单位投诉或违规记录(如实填写)
注: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未带原件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资质有异议的,投标人如现场拿不出有力证据,其投标无效。

23.2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 项 目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1 投标报价
35分 35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评分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 技术、质量部分40分 2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全部技术指标得2,任何一项主要性能没有实质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36分 投标产品技术先进、安全、稳定性强,易用、易维护,质量优良。根据投标产品情况量化打分,技术、质量优良31-36分、技术质量良好21-30分、技术质量一般1-20分
2分 投标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正偏离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此内容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评专家认定(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如不能提供的将不得分
3 售后服务
15分 12分 服务承诺12分:提供详细完整的“三包”、免费保修及售后服务措施和方案(其中质保年限1-5分,服务措施1-4分,技术培训0-3分)
3分 A、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0.5分,否则不得分;B、有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C、交付使用标准: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两个档次分别得1分、0.5分;D、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两个档次分别得1分、0.5分;

4
    
 




商务
部分
10分






2分
投标文件制作  根据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情况酌情打分0.5-2分
2分
合同执行能力、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型合同项目案例(要求单项业绩60万元以上)得1分,最高得分为2分。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出卖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以提供真实有效的原件为准

3分
财务状况  A.提供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计结论为正常或良好的得1分,未提供审计报告的不得分;B.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季度的投标人纳税凭证(国税、地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能提供两种纳税凭证的得2分,只提供其中一种纳税人凭证的得1分,未提供纳税凭证或提供纳税凭证不符合近期要求的不得分 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3分 信誉    A.投标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初级的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投标商提供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失业保险、医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分为2分。 四险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提交,须有县级以上保险机构交纳凭证原件,
24 评审工作
24.1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4.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采购货物规格、技术、质量、伴随服务、交货(完工)日期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4.3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5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填列不真实、不清楚、不全面的,评标人员不能判明投标货物技术、质量、服务等情形,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6 评标委员会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该书面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6  中标基本条件
26.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料真实、完整、可靠。  
26.2所提供的货物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26.3质价比最优。 
26.4有较好的质量保证措施。
26.5企业信誉良好。
26.6交货期满足要求。
26.7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7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所有合格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比较。依据本次评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以评分高低排列,如果第一名有违规违法情况发生,经核实后招标人有权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以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中标候选人在公示中标结果期间,如有质疑,招标人有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确认。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评标报告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8.2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落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29  废标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29.1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9.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9.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  签订合同
30  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7日内,http://www.cogp-shanxi.gov.cn(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上公布中标人名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解释落标原因。
31   签订合同
31.1中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31.2如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
31.3如遇中标人违约、违规,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或按照投标人评标得分高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31.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作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
32  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1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2.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
32.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2.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32.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六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3  诚实信用
33.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3.2招标人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
33.3凡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记录和曝光。
34  质疑与投诉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34.2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清徐县财政局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35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应作无效投标处理,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等,招标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36  解释权
36.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