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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LAF01楼宇智能安防布线实训系统


一、 产品概述

      楼宇智能安防布线实训系统是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研制的楼宇智能安防布线实训考核设备,系统根据智能楼宇工程中安防布线系统的特点,针对对讲门禁、室内安防、周边防范、视频监控、巡更等系统的安装、布线与调试进行设计,强化学生对安防布线系统各模块的安装、电气接线、调试、故障诊断与维护等工程能力,适合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物业管理、安保相关专业的教学和培训。

      楼宇智能安防布线实训系统以建筑模型为结构基础,包括智能大楼(小区)和管理中心两部分。系统可进行对讲门禁、室内安防、周边防范、视频监控、巡更等项目的训练,可检验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楼宇设备安装与调试能力、工程实施能力、职业素养和交流沟通能力等。

2010、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楼宇智能安防布线调试”赛项唯一指定竞赛设备。


二、 系统结构与组成

楼宇智能安防布线实训系统采用模型模块化设计,由建筑模型、对讲门禁子系统、室内安防子系统、周边防范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巡更子系统等组成。

建筑模型由标准规格的铝合金工业型材和网孔式安装板组成,设有总电源箱。建筑模型分为智能大楼(小区)和管理中心两部分,安保区域设有单元门和单户窗,实现智能小区对讲门禁系统的设备安装、智能大楼室内安防系统的设备安装等工程训练,实现单元和单户可视对讲功能。

管理中心实现智能大楼(小区)的集中监控和管理,安装有管理中心机、视频监控台、监控计算机等典型管理设备。

在智能大楼(小区)内安装典型探测器(烟感探测器、红外探测器、玻璃破碎探测器、振动探测器、门磁等)、巡更点、红外对射,安保区域的房间窗户装有幕帘探测器,实现室内安防与周边防范功能。

在管理中心区域和智能大楼(小区)内,安装典型监控器材(半球摄像机、红外摄像机、枪机、快速球云台摄像机等),实现关键区域视频监控,设有两台监视器,其中一台17寸液晶监视器,一台14寸CRT监视器。

功能区域之间采用工程桥架实现系统连接。系统中的各模块即可单独调试、运行,通过接线和配置,也可进行联动实训。

三、 主要技术性能

1. 输入电源:单相三线 220V±10% 50Hz

2. 工作环境:温度-10℃~40℃ 相对湿度≤85%(25℃)海拔<4000m

3. 装置容量:≤1.0kVA

4. 外型尺寸:3120mm×1580mm×2310mm

5. 安全保护:具有漏电压、漏电流保护,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四、 通过项目任务实施,可考察的职业能力

1.建筑智能安防布线的实施能力

2.对讲门禁系统安装、接线与调试能力

3.室内安防与周边防范系统安装、接线与调试能力

4.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接线与调试能力

5.巡更系统安装与调试能力

6.系统运行维护能力

五、 设备技术平台配置表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投标报价:投标人就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规定的全部货物和项目要求进行唯一报价。
2 投标总价:包括材料、安装、施工、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3 投标文件基本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内容,应如实填写,逐一签署,并按“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4 投标文件份数: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6 投标货物质量缺陷责任期                                                                不少于两年      
7 技术性选择方案                                                                              不适用           
8 组成联合体投标                                                                               不适用          
9 合同期内调价                                                                                  不适用 
10 交货地点:清徐县 (送货上门详见招标文件内要求)
11 交货日期: 
12 货款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本次招标文件。
1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内,中标人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
15 招标答疑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6 投标时间、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7 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18 签订合同携带物品: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服务承诺书一式三份。
19 填列不清楚、不全面的,使评审人员不能判明投标货物技术、质量而造成的废标、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 声明:如发现提供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的原材料或货物,合同期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将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并拒付所有货款。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定 义:
1.1 “招标人”指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1.2 “投标人”指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3 “中标人”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
1.4 “投标货物”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服务等标的物。
1.5  “采购人”指实际使用本次采购物品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投标人资格
2.1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  投标费用
3.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4 招标人的权利
4.1招标人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采购,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采购需求说明( 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5)采购合同条款
(6)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
(7)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招标答疑会上提问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http://www.cogp-shanxi.gov.cn(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以变更通知的形式予以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酌情变更投标时间。
8 解释权
8.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三) 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编写
9.1投标人应详细审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投标文件须胶印,用A4纸打印,除需要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其余部分一律打印。
9.3字迹模糊、表达不清、未按要求打印、签署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9.4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
10.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份数
11.1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 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
12.1投标文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部分。
12.2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顺序》,自编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12.3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公告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2.4  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12.5  尽可能提供有实质性响应的、具有竞争实力的奖励证明和能够证明其资信、全面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料文件。
12.6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3 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按照采购需求对全部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将其整包中货物拆开报价;
13.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报价表”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如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13.3投标报价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投标人对某种货物只允许有唯一的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5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
14.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规定(投标文件封面及相关附件)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14.2投标文件的签署应书写清楚工整。
15 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用于防范因投标人行为而对本次采购带来的风险。
15.3投标人应在开答疑会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1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的投标而认定为无效投标。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由未中标的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延期退还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
15.6中标人拒绝遵守“投标保证函”中的条款或拒绝与需方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内有效。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延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并按要求封装(正本、副本装入一封袋内),在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7.2投标人应在封袋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17.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7.4投标人一经投标,无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18 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或《变更通知》。如要撤标要求必须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否则无效。
18.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受理。
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9.1投标文件逾期送交的;
19.2应交未交或未按规定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9.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9.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19.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6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19.7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9.8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文件有雷同嫌疑的。
19.9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人资质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