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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YHQ-M1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培训考核模拟机

一、设备概述

    根据TSG R6001-201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的要求我公司研发了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充装培训考核模拟机,将《大纲》中规定的实际操作培训考核的内容,结合考核试题作为考核机训练和考核科目,在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培训考核模拟机上得以实现。采用微机控制技术通过指导语言、灯光显示、电感效应,实现机电一体化,在培训考核机上演示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运行的各种工况和故障状态,供操作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和考核。培训考核机模仿了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设备结构,配置了相应的附属设备和安装了与实际一样的管路和操作阀门。操作简便,使用直观,操作的动作功能与实际压力容器一样,具有真实感,适于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操作人员教学培训考核使用。

1、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培训考核模拟机硬件介绍

(1)选用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排安装图纸安装制作,体现了真实的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外形及充装环境。

(2)配备的安全附件和操作阀门均为气体充装常用真实部件,供学员实操训练及考核。

(3)采用电磁传感技术,检测安全附件、阀门相对位置。

(4)采用数模转换技术,实现了压力表、抽真空表等仪表模拟显示。

2、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培训考核模拟机软件介绍

(1)利用3D 动画技术生动演示了气瓶充装排的组成、及安全附件的教学。

(2)通过动画、语音生动演示了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的所有工作流程。

(3)语音与动画相结合,实现了安全运行及应急操作的训练和考核。

(4)完全符合TSG R6004-2006 《气瓶充装人员考核大纲》要求。

(5)只要点击鼠标即可完成选择试题、计时、打分、存档、打印等功能。

二、模拟机工作原理及系统

    操作人员操作的每一步骤,均通过 PLC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利用工业以太网将处理的信息传递到计算机内进行处理、显示,实现锅炉各种运行工况,最终达到学员培训考核的目的。


三、模拟机型号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培训考核模拟机

尺寸:2100 X 1800 X 1800mm(长X宽X高)

重量:230Kg



四、功能描述

1、教学功能

(1)充装台、气瓶、安全附件、充装夹具、气瓶充装截止阀、气瓶瓶阀、充装管路、压力表、真空表等实物仿真,并可进行相应模拟操作,且能够对运行状况(如充装压力、真空度等)进行显示。

(2)能够实现充装前检查、充装前准备、充装操作、充装后检查、突发事应急处理方法等科目考试的要求,所有科目考试内容应与考核大纲一致。

(3)满足国家培训考核的要求,软件系统应具有题库管理、随机组卷、自动限时计时、自动判卷评分、自动记录存档、统计、查询、汇总报表建档和存档等数据库管理功能。

2、训练功能

(1)采用了真实的气瓶、安全附件和操作阀门,学员可以上机操作。

(2)模拟机采用信号采集、信号传输集中控制技术,计算机软件应用技术,模拟了设备中工作参数的逻辑关系和设备运行的状态,配备了声光技术等营造了运行现场的真实环境。

(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编写了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考核试题,建立了考核题库,在学员训练时,可用投影来演示,并有声音来提示。

(4)在训练模拟系统中设置了标准步骤,学员在上机训练时,做每道题时如果该道题的初始状态不符则弹出初始不符提示框提示初始复位,复位后进行操作,用操作步骤与标准步骤进行对照,找出错误步骤。

3、考核功能

(1)自动组题功能 :在考核试题库内可以随机抽题进行组卷,可组2 或 3 题。

(2)考核计时功能:每卷考核时间默认限定为20 分钟,教师也可自行设定,超时考核系统自动停止。

(3)考核自动打分功能:根据考题的难易程度设定分数,每题为30 分、40分、60 分、70 分,打分采用预先设定评分原则,系统根据考后题的情况进行自动的客观打分,评分人员也可以根据自身的评分权限进行主观打分,主客观分数总和超过本题分值或者评分人员评出的分值超过自身权限的上限分值均弹出提示。

(4)学员数据库管理功能:对于已取证学员的基本情况信息和考核成绩进行存档,随时可以查询,并对系统的数据库可以不时地进行手动备份,并可以对试题选到自选试题表中进行自选试题组卷考核。

(5)试题数据库管理功能:对于系统中的试题数据,每道试题,对应的试题步骤和初始状态数据进行增加、删除、修改、查询等操作。

(6)用户管理功能:创建用于登陆系统的用户,一级用户可以创建和修改其他级别的用户和这些用户所对应的角色,不同级别的用户均可以修改自身的登录密码。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设备购置项目,总预算金额为:771.44万元。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

详见各分包附件

  三、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配件报价、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项税金等。

(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3)有效报价是指该项目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方的报价。

2、交货时间: 详见各分包要求。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方式:采购人根据合同和招、投标文件验收。

5、付款条件及方式

5.1 招标人付款条件

5.1.1设备到货,中标方开具全额正式发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支付采购人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质保期满后经使用单位同意后,退回质量保证金(无息)。

    5.2 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汇票。

6、售后服务内容:

   详见各分包要求。

四、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注:以上要求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公证书原件,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原件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五、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或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同类货物业绩: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本单位自2013年9月至今已完成(以验收报告为准)同类货物的合同及其相对应的验收报告原件。合同及验收报告必须双方盖骑缝章或每页双方盖章,否则不予计分。

投标资质、业绩资料及其他资料,需按招标文件附件中《供应商资质及业绩等资料提交表》的格式列出清单,清单与资料原件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在投标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过时不收。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

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工程”指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所含信息系统集成工程。

2.4“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2.5“招标代理机构”指河北泉聚众招标有限公司。

3.合格投标人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3.3 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

l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l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l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l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l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l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  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

3.4 本次招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应遵守下列要求:

    代理商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要求提供厂家授权。

3.5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定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且与投标资质资料一起在投标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并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附协议书复印件,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均应具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均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如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专业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及/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字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字及/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或任何相关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及/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办法,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招标、投标、协议及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6)联合体及/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7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相关信息,如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进行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和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一形式,下同),向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所登记的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并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但投标人未回复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不应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投标人发出该通知的依据,招标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招标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招标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招标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标步骤

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3 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4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二、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胶装成册,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9.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鼓励双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录、编页码左侧胶装成册(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保证金

(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撤销投标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投标人在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购销合同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9.4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领取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项目分包、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

(4)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的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8)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5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全部内容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0.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投标文件的签字及其他规定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12.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正本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

12.4投标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5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为准,否则为无效投标。

12.6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2.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密封

1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及密封

13.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如投标文件一个密封袋装不下时,可分几个袋来装。密封袋封面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拒绝其投标。密封袋密封处注明“开标时启封”(或“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13.2如采购项目内容为分包采购,投标人投一包或多包的,必须按上款要求按包分别制作、密封投标文件,并在密封袋封面标明所投包号且与内装投标文件投标包号一致,否则其投标无效。

13.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由此带来的其他问题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和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或“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15.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如要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开标

16.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到场并在签到表上签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16.3公开唱标前,由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投标文件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并记录。

16.4 在唱标完毕后,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公证或监督人员将对整个开、评标过程进行公证或监督。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评标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代表一起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并现场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

17.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18. 投标文件初审

18.1 投标文件初审:资格性检查

    18.2 资格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供应商投标资质(资格性检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如果投标人投标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8.3 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检查:1、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含等同)上限价;4、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为合格)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及相关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     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5条带*部分的文件、资料不全或无效的;

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的;

C、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     投标内容及相关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I、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J、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8.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9. 投标的澄清

19.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确认。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19.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0.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如要求提交样品则包含样品或演示用品)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有样品或演示用品评审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再对样品或演示用品进行评审。

21.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及编写评标报告

21.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如有样品或演示用品评分的还应包括样品或演示用品,进行综合评审打分(项目分包招标的按包分别评审打分),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按照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1.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根据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本项目相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