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雷神咨询有限公司发动机翻转架采购方案



教学工具采购协议


甲方:上海雷神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710号汤臣金融大厦141411

联系方式:021-61601163 传真:021-58203113

乙方:上海威育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139号

联系方式:021-55884001 传真:021-51685181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及描述

数量

单价(RMB

合价(RMB

备注

发动机翻转架

2

2,800

5,600

附带爪盘

变速箱翻转架

2

3,000

6,000

附带支架

发动机小吊车

1

2,700

2,700

3吨限重

合计总金额(RMB

14,300.00

最终优惠价(RMB

13,500.00

二、运输及税金

本协议价格含17%增值税及货物运输费。运输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三、保修服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以国家规定或生产商的承诺,两者较长的时间为准,但是最短不应短于壹年,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货物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有产品质量或技术指标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如维修或更换后产品仍有质量问题的,甲方可以要求退货,更换产品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2、使用中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意外情况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货物交付及付款方式

1、货物的交付地点:上海市甲方指定的地点。

2、货物的交付时间:2013930日前送往交付地点并完成调试。

3、付款方式:甲方收到货物,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确认乙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误后30日内支付货款至本协议中指定账户。

4、账户信息:户名: 上海威育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账号: 农行上海市复旦支行 ,开户行: 03485 5000 4000 3650 。乙方对上述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任何甲方对该账户的付款都将免除本协议项下甲方的付款义务。

5、货物交付甲方之前,货物之所有权及风险均归乙方,交付后,货物之所有权及风险均转移给甲方。货物未交付甲方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并应在甲方提供的合理期限内向甲方重新提供新的如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产品。

五、验收

1、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方委派指定的收货人当场进行验收并参与调试监督。乙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协议第一条所描述有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在合理期限内重新供货,超过合理期限15天仍未能按约供货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当场验收仅代表甲方对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确认无误,实际验收应为甲方当场验收货物,经调试投入使用后15天内向乙方确认。

2、乙方确保其所提供的产品能为甲方的需求所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如甲方的发动机或变速箱可以装上翻转架等,验收过程中乙方产品如无法满足甲方需求所用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货物。

3、不能当场进行验收的货物,甲方应当及时进行验收,若甲方认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协议约定,应当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出。

4、现场调试时乙方应指导甲方正确使用设备,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的正确使用、日常维护及设备的简单维修和设备应急故障的处理的培训。

5、货物验收合格并不代表甲方免除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货物质保仍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的保修服务执行。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逾期付款的,经乙方书面催告2次后仍无理由拒付的,自催告中提出的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向乙方承担每日全额货款0.05%的违约金。

2、若乙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供货义务,视为根本违约,应向甲方偿付全额货款30%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交货,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全额货款0.5%的违约金,若乙方供货逾期15天,甲方除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该赔偿额度不限于上述乙方根本违约所赔偿的金额。

七、反贿赂

1、乙方同意,完全遵守所有适用的针对解决贿赂和腐败的法律、法规, 包括《英国贿赂法案》,《美国反海外腐败行为法》(“《反海外腐败法》”),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约》(“《经合组织公约》)在打击贿赂外国政府官员方面的原则,以及所有按照本协议开展业务或服务的国家的任何相应的法律。

2、乙方不得为了获取、保留甲方的业务, 或指导甲方的业务而直接或间接支付,提供,许诺,或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包括任何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或担保支付的金额)给任何雇员、政府官员、政府控制的企业或公司、政党或任何被认为会将这些金钱或物品的价值传递至上述人员的其他人,以影响上述人员或任何政府机构的任何行动或决定。

3此外当乙方派往当前或潜在的甲方客户包括所有者、合作伙伴、高级职员或雇员在协议期间内是或将成为一位政府官员、政党或政府实体的员工或政府职务候选人的,乙方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其了解之全部通知甲方。

八、其它

1、乙方应将产品的所有相关资料跟随货物一起发至甲方。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依据仲裁规则裁决。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雷神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威育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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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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